关于厦门大学贵重仪器共享平台有关工作推进
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研究院):
为加强我校贵重实验仪器设备管理,提高贵重实验仪器设备使用效益,保障我校科技开发、科学研究、教学活动、社会服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厦门大学贵重仪器共享平台已实现与财务系统对接,并于近期开展了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现定于2021年3月22日再次启用。启用后,仪器共享将实现线上预约、计费、结算、审批、扣缴全流程。
为方便各位老师使用仪器和测试结算,测试需求方的经费卡负责人需要先签署系统缴费授权委托书,并扫描上传至共享平台。委托书上的签名须与财务系统的签名一致。请相关经费卡负责人于2021年4月10日前提交授权书至各学院(研究院)仪器收费秘书处(科学楼211室)。授权书原件由各学院(研究院)仪器收费秘书参照厦门大学财务档案管理要求统一妥善保管、建档备查。测试收费结算审批完成后,仪器收费秘书需将系统生成的厦门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开放使用收费校内转款单(附件二)送至学院二级财务。
附件一、系统缴费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厦门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开放使用收费校内转款单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3月22日
附件一
系统缴费授权委托书
我同意授权委托厦门大学实验室资源管理校级系统(网址:lims.xmu.edu.cn)对经由本人账号: 登录系统后确认支付方式(核实仪器设备开放使用收费学院汇总表信息、选择本人所负责的项目经费卡号、填写支付金额)的项目经费按此支付金额进行冻结、结算并支付,财务报销单据由预约使用的仪器所在学院分管负责人签字。
授权人姓名: 授权人教工号:
(测试需求方的经费卡负责人)
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经授权人签字的《系统缴费授权委托书》需扫描上传系统,原件交由授权人所在学院仪器收费秘书审核。审核通过的《系统缴费授权委托书》原件由各学院(研究院)仪器收费秘书参照厦门大学财务档案管理要求统一妥善保管、建档备查。
附件二
厦门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开放使用收费校内转款单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流水号:
测试服务提供单位: 发起表单日期: 结算申请预约单号:
用户所在单位 |
需缴费用 |
课题组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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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卡号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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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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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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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测试服务提供单位贵重仪器设备开放服务收费专用经费卡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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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节点 |
审核日期 |
意见 |
审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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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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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需求负责人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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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分管负责人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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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设备处经办人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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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设备处负责人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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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项目已授权由厦门大学实验室资源管理校级系统统一结算。项目号经费卡负责人同意对经由本人账号登录系统后确认支付方式(核实仪器设备开放使用收费学院汇总表信息、选择本人所负责的项目经费卡号、填写支付金额)的项目经费按此支付金额进行冻结、结算并支付本表单所列贵重仪器设备开放使用收费,同时对上述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学院分管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